这是一起排除妨碍的案子,原告是女儿、女婿,被告是父亲和母亲。女儿、女婿都是60多岁的老人了。当天,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出庭,但都请了律师对簿公堂。
双方的纠纷,因两间房子而起。
女儿这方说,这两间房子是他们夫妻俩的,由他们申请并出资建造的,建造时间为1979年之前,之后才办理了产权登记,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子原来租给他人卖米,因隔壁的房子都翻新加高了,租客建议他们也将房子翻新,所以搬走了,之后父母就把房子占了。去年9月,父母强行撬锁并更换锁块,自家的房子自己却进不去了。后来他们了解到,原来是父母想将其中的一间房子出租,他们多次要求两老搬移,但对方都不理睬。
而他们的父母则觉得有些委屈,他们说自己有时住儿子家里,有时住在这两间房子里,当时撬锁,是因为女儿先突然换了房子的锁。
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女儿这方表示,父母承认房子是他们的,住这里可以,但房屋不能由他们出租。但因出租房屋收取的房租归谁,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
开庭后,双方都坚持房屋是自己的。父母这一方还出示了一份1980年的建筑房屋用地申请表。
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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