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查出严重的安全隐患,接到警方通知,房东却拒不整改。日前,这位房东被台州经济开发区警方拘留,经过教育之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民房变成“盘丝洞”隔墙全是三夹板
昨天是台州经济开发区湖滨小区一陈姓房东拘留期满释放的日子,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因为没好好拾掇自家房子而被警方拘留。
陈某是开发区平桥村人,在湖滨小区有一幢民房,平日自己不住,半年前当做出租房租给了诸多外来打工者。
8月3日,开发区区西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剑对湖滨小区进行了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小区一幢四层出租房屋,拥有11个铺位,住着14个人。按照平常惯例,住有10个人以上的房屋,是要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的。进入该楼房后,李剑惊奇地发现,楼里到处是裸露的电线,横七竖八,简直如同盘丝洞一般。
没有套管的电线原本就存在安全隐患,更糟糕的是,这楼里的所有隔墙,几乎都是用易燃的三夹板搭建的,楼梯也是木质楼梯,并且十分狭窄。
“这一旦着火,估计楼里谁也逃不了。”李剑说,看到这样的出租房,他吓出一身冷汗。
屋内还有大量大功率电器
据了解,这幢楼每层分前后间,住两户人家。居住的14个租住者,基本上都是外来打工者。
“在房间里,我们发现了热得快、电烧水锅等诸多大功率电器,这些电器中同时有数个一起使用,就有可能造成电线负荷过高而引发火灾。”李剑说。
随后,李警官在该小区找到了居住在另一幢楼里的房东陈某,向其陈述了出租房内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下发了责令改正的通知书,要求其在15天内予以整改。
8月18日,距离下发整改通知正好15天时间,李警官和消防专管员一起再次来到陈某的出租楼进行复查。“敲开出租户的房门时,发现屋内情况和之前一模一样,根本没有任何整改的迹象。”李警官说,他也是次遇上这么不靠谱的房东。
当天,房东陈某被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民警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各地的火灾事故,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使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以示惩戒。
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陈某表示将尽快对出租屋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出租房床位达10张以上,属公共场所
记者从开发区警方了解到,类似场所出现火灾终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情,曾在玉环发生过,已是前车之鉴。此外,因为楼里多为打工者,平时生活节俭,多数电器是廉价的三无产品,隐患较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而该出租房床位达到10张以上,正属于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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